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重點
一、申報條件
(1)企業為在本市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企業的綜合實力處于行業前列,核心技術水平在行業內領先,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與運行機制完善,具有完善的研發、試驗條件,高水平的技術人才隊伍,較高的研發經費投入,具有豐碩且水平較高的創新產出成果,經濟效益明顯,對行業具有顯著的示范引領作用。
(2)符合北京市首都功能定位和經濟結構調整方向,重點圍繞《<中國制造2025>北京行動綱要》開展相關工作,符合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方向,重點建設領域包括:
1.創新型產業集群等方向:新能源智能汽車、集成電路、智能制造系統和服務、自主可控信息系統、云計算與大數據、新一代移動互聯網、新一代健康診療與服務、通用航空與衛星應用等創新型產業集群及新材料、人工智能、節能環保和新能源等重點領域。
2.五類高精尖產品:創新前沿產品、關鍵核心產品、集成服務產品、設計創意產品、名優民生產品等。
3.核心前沿領域:智能機器人、智能交互技術、增材制造(3D打?。?、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
4.傳統產業升級改造:與生產、民生相關的智能制造、綠色制造以及傳統服務業、建筑業升級改造等。
(3)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主營業務銷售收入總額、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指標按不同行業類別應不低于相應最低要求標準(詳見下表)。
序號 | 類別 | 主營業務銷售收入總額(億元) | 科技活動經費支出 額(萬元) | 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人) | 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萬元) |
1 | 制造類 | 2 | 1000 | 60 | 500 |
2 |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 2 | 1000 | 80 | 300 |
3 | 建筑業 | 15 | 1000 | 60 | 1000 |
(4)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兩年內未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等不良行為。
(5)企業技術中心必須在企業組織結構中獨立設置,由企業高層領導任技術中心主任,管理制度、人才激勵機制健全,積極開展產學研合作,開放協同創新,具有高精尖產品創造能力,積極創制國際、國家、行業標準。開發出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具有較強品牌意識和專利運營能力。
二、支持政策
(1)優先推薦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知識產權標桿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等,對于建筑企業是申報特級資質的門檻條件之一;
(2)能夠參與經信委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提升項目評審,擇優給予資金支持(100萬);
(3)部分區縣經信委會對經信委批復為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持(30-50萬)。
附件: 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管理辦法